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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签订商品房买卖认购书

安全购房漫谈(四)
1998-09-06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购房者决定买某一物业后,需办理的第一项手续便是签订商品房买卖认购书。签订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程序的第一个环节。对于外销商品房,一般在双方正式签署买卖契约之前均需签订认购书。而对于内销商品房而言并非是必经程序。

从法律意义上讲,认购书是意向书性质的法律文件。其签订后的主要法律后果是说明买卖双方对特定的物业已达成明确购买意向。买方支付定金,卖方为其保留特定房间(或物业)。

认购书与正式的买卖契约相比比较简单,只约定买卖中的基本内容,而且文本格式无统一规定,由各发展商自行拟定。一般而言,认购书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有关各方情况;认购物业状况;认购物业价款;物业付款方式;认购基本条款等。

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时,应按照如下手续办理:首先,购房者携带身份证和营业证明,在发展商处按上述内容签订认购书。根据物业不同销售方式,发展商有可能委托其销售代理商或指定事务所代为签署。其次,购房者与发展商确定所购房间号,同时向发展商交付定金。最后,发展商应向购房者交付签约须知,指明正式签约程序。签订认购书作为正式签约的准备环节,其一项主要作用便是发展商向购房者交付签约须知,对正式签约事项作出具体说明。在签约须知中,购房者应与发展商明确如下事项:正式签约时间及地点;买方需携带的证明文件;授权委托说明;付款凭证说明;有关税费说明等。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时支付少则数千元,多至数万元的定金,因此对以下两个问题应给予高度重视。第一是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前,应向发展商索要正式契约进行审查,对合同主要条款应先行谈妥,不要只对物业状况进行考察后就签订认购书,以避免日后如果就正式契约中的原则性问题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购房者终止购房行为而造成定金损失。第二是购房者应注意与发展商明确正式签约时间。按一般原则,签订认购书后15天左右,双方应签订正式契约,逾期购房者不签署,发展商有可能收取定金,取消所保留房号。因此购房者应注意签约须知中的签约时间限期,防止超期造成的不必要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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